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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5-01-15来源:编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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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民医院住院病人须知

为了给您和病友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和疗养的环境,保证医院的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办理住院手续前应当带齐个人生活用具和衣物。办理住院手续后,如须回家拿东西,应由家属代为办理。

2.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不得自行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将影响医院对您的规范治疗,并可因原有疾病加重或者突发新的疾病时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引起严重不良后果,医院将不予负责。

3.重病患者离开病区进行检查、治疗时,应由医务人员或者陪护陪同。

4.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规定和作息时间,保持病房和病区安静,不要在病区喧哗。不要影响病友休息,严禁在病房内吸烟、煮东西,并保管好个人财物。

5.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6.不得损坏和移动病房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病床和病房。

7.不得擅自进入检查室、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

8.应当积极配合治疗、护理和检查。

9.服用自带药品前,应当提前告诉主治医师,并征得医师的同意,以免发生药物叠加作用损害健康和影响诊断治疗。

10.请外院医师检查治疗必须经过主管医师申报医务科同意。

11.本院为教学医院,病人在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同时,在不影响检查和治疗的前提下,应当尽量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12.未经主管医师书面同意擅自离院超过3天的视为拒绝治疗,按自动出院处理。

13.住院期间患者陪人应做好看护工作,不能让患者擅自离开病房,以防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病人出院指引

尊敬的病友同志您好!首先祝贺您康复出院、请您按以下指引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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